為獎勵本校表現優異具特殊成就或服務熱忱的學生,特設立「國立中央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」
獎勵:每名新台幣兩萬元整,並頒發獎狀乙張。
申請資格:本校具正式學籍學生(不含延畢生及在職學生,僑生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),具以下資格之一者。
一 在校期間代表本校參加校際性、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,成績優異,為校爭光者。
二 獲各項創作、發明、設計專利或研究成果,對社會有重大貢獻,能提升校譽者。
三 在校期間參與全校性事務工作,任勞任怨,著有績效,或參與公共事務為校爭光,事蹟卓著者。
四 品學兼優,具服務熱忱者有具體事績者。
五 其他具特殊成就者。
申請文件請於截止日前送地科院辦公室,逾時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