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順一博士為獎勵本校品行良好且學業或運動競賽表現優異學生,特捐助設立本獎學金。
學業優良獎學金:每名十萬元,分兩學期給獎,每學期五萬元,審查時須具在學身分。
申請資格:學業優良獎學金須為正式學籍之大學部三年級學生,不含延長修業學生及在職生。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。
檢附資料如下:
申請表
學生成績名次證明書(向註冊組申請)
歷年成績單
自傳
具體績優事蹟佐證資料(獎狀、證明)
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(如推薦函等)
上述申請文件請於截止日前送地科院辦公室,逾時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