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流程:
登入選課系統 → 操作停修申請課程(每學期限定一門勾選後) → 列印停修申請單 → (1)自己(2)任課教師 (3) 自己的系/所主任 都要簽章 → 課務組
注意事項:
1.如有確診/居家隔離之同學可以email先取得任課教師及系主任同意後,
檢附相關email(註明姓名/學號 &停修課號/課名)向課務組承辦人申請。
太遙中心、資電院、地科院承辦人 : 蔡小姐(分機57166) candytsai@g.ncu.edu.tw
2.一學期以一科為限,停修後之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。
大一~大三 ≧ 16 學分 ; 大四 ≧ 9學分 ; 延修生 ≧ 1門課(非軍訓、非體育、非服務學習)
3.已辦理減修學分數者,不得再辦理停修。